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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2.根据工会章程,按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组织贯彻执行代表大会决议,认真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

3.负责制订工会年度计划,指导分工会和协会开展活动,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小组的经常工作,发挥工会联系党和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4.发挥思想政治引领作用,对教职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岗敬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做好劳动模范推荐、先进表彰的有关工作。

    5.深入做好“职工之家”建设工作,负责工会经常性的组织、宣传、文体等工作。组织教职工开展各种技能培训与竞赛活动,加强青年教师工作,助推学校事业发展。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

    6.承担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任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和提案工作。

    7.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做好女教职工相关工作。

    8.负责教职工的有关集体福利工作。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做好教职工疗休养及困难帮扶、生病住院、婚丧嫁娶等慰问工作。

    9.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与能力。根据财务规章制度,做好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和物品。

    10.做好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