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诈骗
发布时间:2021-03-10   浏览次数:351

咨询人:某二级学院学生蔡某

接待老师:孟静

案情描述:

某二级学院学生蔡某在学校无聊想挣外快,通过QQ群加了刷单群里李某李某取得蔡某信任后,给蔡某发了个收款二维码让其用支付宝扫码付500元作为入门本金,但是后期只要蔡某刷单达到一定金额会返还本金。蔡某按照其指示,用支付宝扫码付500元,但是支付宝上面一直显示支付失败,而蔡某的银行卡却被划扣了500元。蔡某将此事告知李某,李某声称,现在支付失败,就得支付之前6倍的钱(即3000元),后面才能返还所有的钱。于是,蔡某又继续扫码支付,显示还是支付失败,但是银行卡还是被划扣了3000元。现在蔡某去找李某,李某没有音信蔡某除了跟李某用QQ联系外,无其他联系方式。蔡某事后觉得自己遭遇了诈骗,遂前来咨询。

问题:李某的行为属于诈骗吗?现在该如何做?

解答1、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诈骗。2、蔡某应当将自己的银行卡密码第一时间改掉,防止骗子复制银行卡号将钱转走。3、蔡某可直接报警,或者向学校保卫部门反应相关情况,通过保卫部门报警。

法律链接: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编后语:

网络刷单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任何要求垫资的网络刷单都极有可能是诈骗。遭遇诈骗要立即报警,并将对方的QQ、微信、电话号码、聊天记录等留存提交给警方,以便警方破案。